关于贯彻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《中医医疗机构严格落实“九不准”提升群众看病就医满意度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》自查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5/7/8 16:14:28
阅读次数:2893
根据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黔中医药函【2015】9号关于印发《中医医疗机构严格落实“九不准”提升群众看病就医满意度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》的通知要求经医院办公会决定,现对我院相关工作作如下安排:
请各科室认真组织学习以上文件并自查,自查后如实填写《贵阳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落实“九不准”专项整治活动科室自查表》。
各科责任人为科主任(无科主任科室由护士长或小组长负责并签字)于2015年6月15日前交纠风办。
附:贵阳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落实“九不准”专项整治活动科室自查表。
/editor/attached/file/20150708/20150708161418_7646.xls
贵阳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办公室
2015年5月25日
扫一扫 手机端浏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