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调整特需门诊诊查费用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7/10/12 15:34: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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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、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》(黔发改收费〔2017〕598号)、《关于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黔发改收费〔2017〕597号)等政策精神,我院从2017年11月1日起调整特需门诊诊疗费用如下:
1、 特需门诊(国医大师)200元/人次
2、 特需门诊(全国名中医)100元/人次
3、 特需门诊(西医、中医)50元/人次
请广大患者朋友相互转告,若有不便,敬请谅解,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!
贵阳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
2017年10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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